2008-07-22

Idea -- 給啥機會?!

雲林縣兩男子,稱曾向鍾姓男子討債卻被毆打,當2人遇到鍾男17歲的弟弟及其女友,則毆打其弟並輪姦其女友。警方獲報後,逮捕2惡狼,其家長哀求警員給嫌犯機會,2嫌則一副不在乎的神情。警方已採集毛髮等證據,訊後將2嫌以 強盜、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


我覺得雲林這地方還真奇怪,先前洗門風事件,我就已經覺得那地方的人思維怪異!現在還有這種自己兒子犯了強姦罪,還希望警員給個機會!?給啥機會,再去強姦嗎?!這種家長真是太怪異了吧?!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嗎?!還是雲林的人勇於動用私刑、而不願意信守法律嗎?!

奇怪的地方、奇怪的思維!

1)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12&ShowDate=20080709&IssueID=20080709&art_id=30733387&NewsType=2959556&SubSec=99
2) http://www.ttv.com.tw/097/07/0970707/09707074345101I.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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