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4

給現金比較好啦!

今晚聽愛你22小時,正好聽到有三個女人在炫耀自己公司尾牙,又送hermes包包、又請大牌藝人來表演,又說富邦有員工穿熱褲上陣等等,這時候大家都覺得公司回饋員工很正當,而且拿到東西也不錯,不過為何公司不直接給現金呢?因為沒發票嘛!而且這時候都不會有人說我們該把這些錢拿出來作公益,然後聽到這些人都很自豪公司可以送得起這些東西當尾牙贈品,這時候奢華又該是很正當的行為了!



而這時候正巧遇到有位大陸商人,帶著一些人,來台灣表示要行善。他們的方式依照媒體的說法是比較高調,而且希望當面把這些錢拿給這些受捐贈者的手上,有人贊同、有人不屑,但是我反而覺得說你把這些現金直接拿給這些人,還比較好,因為就跟消費券一樣,你想怎樣用都行,不必受限於人家拿實物給你,你還得傷腦筋這些東西合不合你用呢!

其實我個人認為奢華不是過錯,坦白說,縱使連佛教也喜歡弄很多裝飾在佛身上,而且當初去幫趙長者說法,還要討得三斗三升金來證明佛法的尊貴!而佛陀自己也是受到舍衛城給孤獨長者的大力幫助,才能弘法。其實金錢的力量是很大,端看你如何運用!可是有錢不該被敵視或者仇視!但是現在很多人自己混世度日,卻敵視甚至仇視有錢人,這其實很糟糕!然後天天說貧富差距愈來愈大,卻只會一直抱怨卻不願意付出!而對願意幫助別人的人也投以敵意,這種人才最最不可取!

今天,人家好歹不是捧假鈔來,也願意直接把這些錢發給有需要的人,而且這些人還不是讓他自己選,是你各縣市政府來建議,這有何不妥?要不然很多事情都要求這些人去申請低收入戶,他們還抱怨申請不到,這時候有資金可以提供幫助,還不願意提供名單嗎?而且任何人接受他人幫助也不該可恥,只要日後你行有餘力,盡己所能來幫助別人就夠了,當你有空去鄙視唾棄別人之前,先想想自己做了啥,會比較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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