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9

這案件跟廢不廢死無關!

江國慶沉冤得雪,他的母親王彩蓮今天(29日)在律師黃達元陪同下,向社會大眾表示感謝,並表示將繼續爭取再審,撤銷兒子的原死刑判決。對軍方查扣血跡指紋等關鍵物證直到現在才曝光,黃達元則表示「遺憾與離譜」。



不過看到「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主張廢除死刑的最重要理由之一,就因為死刑是「錯判之後無法回復的懲罰」。我其實覺得這案例反而是最適合使用死刑,因為當初真正的兇手如果被抓到而且處以死刑,反而可以救了後面的幾個小女孩,不是嗎?當初抓了江,然後那些所謂忠貞的國家公務員,為了應付上級壓力跟博取自己的私利,來陷害江,其實也大可以送他們去跟江當面說對不起,而不是說要廢除死刑!

我想請問,難道現在還要原諒許榮洲這種大有問題的人嗎?他的再犯率高達八成以上,這些廢死團體願意讓自己小孩去當下一個犧牲者嗎?如果願意,那就讓定期送去給許榮洲洩慾,社會一定會感謝你們的付出!如果不願意,那也不要像那些謀求私立的國家公務員一般來成就一己之名!你們可知道自己口中所謂的善舉將會是日後無數受害者家屬的夢靨嗎?還敢如此振振有詞、大言夸夸,人厚顏無恥至斯,也枉稱是人了啦!

1) http://www.nownews.com/2011/01/29/91-2685932.htm
2)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125489.shtml
3) http://www.nownews.com/2011/01/29/10844-26858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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