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昨召開校長遴選委員會,以十三比一的懸殊比例,評定前校長於家穀有「行政管理鬆散」等七大疏失,降調為教師;至於教育處長吳林輝,縣長吳志揚表示「會有懲罰性調動」,吳勢將去職。其實我覺得這校長留下來當老師,無非只是繼續造孽,有必要這樣鄉愿嗎?
其實,從目前的報導看來,這些霸凌幾乎都是校長的不處理跟粉飾太平而愈演愈烈。未來她當老師的毅意在哪裡?只是為了讓她混碗飯吃、好領退休金?這樣對於不適任者有任何懲處的意義在嗎?我個人感覺是完全沒有!現在的公務員最糟糕的就是除非你違法才有機會被幹掉,要不然大多數就只是調來調去,繼續坐領薪水而繼續不適任。
其實,像這種情況就先革職,你要繼續工作,跟那些正在等待機會的流浪教師一樣從頭來過。要不然很多開車被吊銷駕照的,為何要重新考試而不能降級處理?這是一樣的道理啊!既然已經不適任,就從頭來過吧!又沒有不准你繼續找工作!
1)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2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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