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9

確實執法才能挽救這個社會

最近媒體接連報導虐人、霸凌跟救護車擋道事件,不過就我看來,其實這些問題發生的原因,都只有一個--執法不確實!因為這些霸凌、虐人都由來已久。過去我們成長的時候,難道沒有遇到有人拿走你的尪仔鏢?其實這也是霸凌啊!過去可能就是兩造家長和解或者互嗆,就沒下文了,而現在因為有明確法律,所以懂得透過法律來處理的人,往往佔上風。然後那些不懂又不願意長進的敗類們,就只好天天說法律都保障有錢人這類的鳥話,順便當作傳家寶,世代讓人欺負。



其次,過去常常有家長說要給犯錯小孩一個機會,那反正這回弄這小孩、下回弄那小孩,回回都給機會,總要等到他弄死人了,社會跟媒體才會說這社會怎麼了,怎會如此如此也不當作一回事呢?殊不知,他早就反覆練習多少次了,只是這回可能遇到個抵抗力比較弱的,又或者家裡比較懂得如何保護自己的,才把事情捅出來。要不然,又可能就是繼續重演下去。

如果說不管初犯、重犯,都確實依照法律程序走,該給的處罰都給,他可能早就知道不要繼續錯下去。當然你可以說很多人去關起來,等於是進修。那我個人覺得也是沒有確實執法的一個問題,因為很多人都是買通獄卒,在裡面爽,而且叫做過太爽才會如此。如果你每天給他強制勞動到想死,我保證大家坐牢才會怕,而不會搞到像英國福利太好,很多人進去不打算出來咧!

當整個社會都沒有辦法判斷是非時跟確實執行法律的獎懲,整個社會就會造成沒有人願意守法!而今天…中華民國的社會就已經是這種情況了,然後大家都各自找關係、找委員來處理自認被打壓的事情,其實…早晚就是再來一回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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