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1

台灣人格局真的要再放大

最近看到因為洋華案,政府又開始改變作法。主要的就是讓內政部移民署已經完成大陸人士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修正,從嚴規範大陸人士來台,除縮短大陸人士來台商務研習時間由3個月到1個月外,也限縮每年來台研習人數不得超過從事商務人士的1/4,以目前每家企業每年邀請來台不得超過400人為例,等於單家廠商每年研習人士限額100人。



當初會有這樣的改變,是洋華的工會質疑洋華的作法。我個人對於這部份其實並沒有啥想說的,畢竟每個人都有爭取自己工作權益的自由。不過我比較想說的是,當今天一家企業擁有1000人或者20000人的時候,都需要一體適用每年不超過400人的名額時,是否有點凸顯公務員不食人間煙火兼偷懶的心態呢?其實,不僅如此,也正代表其實公務員並沒有打算讓我國企業成為跨國企業的氣魄跟思維(其實可能有這種思維,但是為了避免影響自己的退休,也不想多惹麻煩,於是乎就…),那政府今天還期望吸引外資來台投資跟成立國際營運總部,這不是很好笑的阻礙嗎?

今天如果我們要讓更多跨國企業來台成立國際營運總部,那是否會讓該企業把全球的員工都叫來受訓研習乃至於上課?那如果這裡面有一部份是大陸人,你就不讓它來了,那…是否就無形中設下限制,外商會只看稅金低就跑來嗎?我國有了那位7A級總裁之後,真的有成為亞太金融中心的本錢嗎?那為何別人沒有7A總裁的國家反而達到了呢?其實,在我們自滿於某項成就時,最好也想想,這項到底是成就還是一種隱藏的限制呢?

我不反對要對來台受訓者作限制,避免影響國內勞工的工作權益。但是這跟正規受訓無關!今天是公務員稽核不力跟員工多半忍氣吞聲所造成的。難得洋華有人站出來,但是有多少企業依然故我地壓榨勞工,而在國內製造所謂血汗工廠的事實呢?!其實我想很多勞工都正在忍,但是公務員有能力去稽核出來嗎?這點我非常存疑!而且很多時候,他們敢真正地去稽核嗎?企業只要找到府院高層,放話說要離開台灣,政府還有多少籌碼敢繼續查下去?我也很少看到有人敢說出這問題!

如果我們真的要讓台灣永續經營下去,其實要改變的地方還有很多!而且也不僅只於政府要改變,民眾與企業都需要改變!要不然,永遠就只能當人家的打工仔!

1)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60081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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