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6

讓選舉過程改變吧…

今天晚上聽到連勝文被開槍,坦白說,我覺得還真是奇怪。因為他又不是候選人,打他幹嗎?!不過我觀察這段時間以來,很多人對於選舉其實已經有點厭煩。當然主要厭煩的有幾個原因…



其一是非常頻繁的噪音!其實很多候選人都會放鞭炮,然後配合高分貝的聲音來讓大家注意到他/她。但是對於很多人而言,這其實是百分百的噪音!為何在這段期間,法律就突然睡著了呢?!陳述自己的政見,只能比大聲的嗎?!而且,當大多數參選人都在狂喊搶救的時候,請問…這是最主要的政見嗎?!搶救啥?!被槍擊的連勝文嗎?!還是你只想去選一個選前只會喊搶救、選後只會搶錢的政客呢?!我實在很不能理解!

其二是當每個參選人都在動員這麼多人時,你覺得選舉經費真的能依法受限嗎?!我個人深深認為這是完全不可能低!我是覺得,當這些人參選經費遠高於任期內的法定薪水與獎金總和時,你要期待他們當選之後,還能保持清廉地為民喉舌,那真是腦子進水的低能白痴才會有的妄想!而且大多數的參選人,都不是啥成功企業老闆或者擁有億萬身家的人,還常常是欠銀行一屁股債的人,那…找他們來看守公庫?!那不是找黃鼠狼幫自己看著養雞場嗎?!你覺得這樣作,夠不夠白痴呢?!

我是覺得就從選舉形式開始改變吧!其一,規定所有參選人都不能辦任何形式的集會!一切都只能透過公辦的政見發表會來陳述自己的政見。如果你辦場子,只是找一票人來吼吼喊喊,意義何在?!我真的不瞭解!你應該好好地解釋,花時間讓大家去瞭解你到底想要促成怎樣的方案跟建設。我想這樣至少可以讓一些有理想、有抱負的人至少有機會來被選民傾聽他們的想法。其次,選舉規定金額,只要發現違法,當選無效,順便再懲罰10倍費用給國庫,這樣大概也可以讓這些人有所顧忌。

選舉,如果老是選出一些白痴跟黃鼠狼,坦白說,這樣的民主,意義何在,我是愈來愈不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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