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中午有人找我吃飯。所以我提前下樓,在樓下燦坤門口站著等。等待朋友的時候,就花了點時間看了下Apple針對iPhone4所提供的廣告。真的很強烈地感受,Apple靠著厲害的行銷跟很多語焉不詳的廣告詞,徹底和動了許多消費者的腦袋。
譬如說,廣告裡面不斷重複地提出iPhone4使用的金屬外殼與這次使用的Retina螢幕,被說成好像都是Apple創造出來的。其實Retina螢幕的規格還比Sharp T930要低。但是在Apple的廣告裡面,似乎已經天下無敵了(其實對於粗線條的歐美人,或許大概也是可能對吧?!),金屬外殼...我想有點小常識的人也會知道那跟Apple無關,只是你願意用在手機上而已。但是在整個廣告裡面,反覆地強調,我個人要坦白承認,低能弱智的消費者多半很吃這一套。
台灣其實很多廠商都會供應這些東西,但是一則其實很多專利都不在自己手上(雖然他們每年都號稱自己有多少研發跟專利,但是原生性的其實很少,而且在材料方面更是少),二則其實就是不太會行銷。坦白說,看到Acer叫王建民扭屁股,你就會想要去買Acer的NB?!那我只能說這消費者該去檢查一下腦袋!我個人還比較欣賞Acer那個針對音質表現,所推出的海邊有魚躍出水面的廣告,那種還比較能夠對應到想要訴求的重點。至於王建民,看到後來的表現,是不是表示NB都只威開頭三個月,之後就遜到不能用?!當然...我是可以理解當初想要搶搭人家順風車的心態,但真的...再多用點心吧!
其實我個人一直覺得iPhone在電話方面的表現真的很不ok,要不然你就直接把它拿到外頭,講上6小時,如果原廠配備又不用外接電源就可以讓你滔滔不絕地講6小時,我就覺得它是很稱職的電話。至於要遊戲,我反而比較看好它的iPod Touch, 是個好玩物。不過...這些產品都不會是台灣廠商賣出來的,也很難看到有消費者願意排隊去買台灣廠商推出的產品,或許...台灣那些號稱很成功的大老闆,你自己該好好仔細想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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