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8

其實還是該從源頭處罰起…

這次吊車撞到公車的意外,坦白說,讓我又有深深的體會,那就是我們大多數人隨時隨地都在犯著自己不以為意的小錯。而且大家都一定要等到出人命,才會開始後悔並且抱怨別人做得太少。



譬如說,這起重機公司兩年來都沒有申請路權紀錄,明顯違規,但是我想它還是很好,為何?!如果報稅的人,把它紀錄提供給桃園監理站,這樣會發生兩年來都查無南崁起重工程公司申請路權記錄嗎?!我想不會!但是查稅的人不會主動去把這些資料分送到其它許多有關單位,而這些單位也樂得裝瞎子、混日子、快樂領薪水,可真謂歡樂年年啊!其實這種要處罰,就是該從他的客戶那邊下手,如果誰是僱用它的人,當它往返的時候,沒拿到相關路權資料,而且沒有做好必要檢查,那就連帶處罰跟賠償。這樣才能夠讓他們被約束住!要不然從這回案例看來,這人都酒駕被取消駕照,照樣不影響他的工作,你覺得…這對守法的人公平嗎?!

而且政府也該積極整合所有資訊,便於稽核,要不然像這樣,桃園監理站打個哈哈,裝傻混過去,它難道沒有失職之處?!也或許公務員就是這樣官官相護,才會腐敗至斯…

1)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50303717x11201011170023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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