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投書--『根據聯合報8/19日報導,防災中心曾七次通知鄉公所疏散,縣長楊秋興也指出,農業處曾透過鄉公所、村長通知疏散,甲仙鄉鄉長也說「劉村長當天有廣播」。 那為什麼小林村民沒有撤離?這中間的環節哪裡出錯?為什麼今天電視上小林的村民說,沒有任何通知他們緊急撤離的通知?為什麼縣市政府、鄉公所、村長沒有強 迫撤離?為什麼村民們不知道撤離的命令?』
如果防災中心七次告知鄉公所要疏散,那我個人覺得防災中心盡責了!你總不會是要它跟召岳飛一樣,下12道金牌,還要災民像岳飛一樣拿金牌回來報到吧?甲仙鄉鄉長說當天有廣播,但是村民沒聽到,這塊是目前沒辦法舉證追查的空白處。其實,我個人覺得緊急廣播已經不該用傳統方式。因為在狂風暴雨的情況下,縱使村長喊破喉嚨,你能保證有多少人聽到?還不如用簡訊,像只要村長透過電腦按個按鍵,就對村民的手激發送緊急告知簡訊,然後大家逃跑時,相互地喊一喊,這樣…會不會比在颱風天聽廣播要有用得多?
其次,當颱風、地震要來時,就應該預先準備要離開。把一些重要證件跟資產準備好,一旦有狀況就要跑。這樣才會把損失降低。現在會發生災難的地區,特別是山區,你用人工建築物去擋,應該都是沒啥大用處!這段期間離開才比較實在。好歹人跟財務損失降到最低,你要重新來過也比較有機會。要不然慌亂之間逃跑,先別說逃不逃得走?就算讓你逃脫了,也就剩一個人,你要重來的機會就更低了!所以也才有很多人這時候選擇自殺,反正死不死差別也不大了!
當然,現在災民受到災損、驚嚇,也可能撒謊!就是當天村長的確廣播,而他們聽到也當作沒聽到。這是自我保護的一種,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政府或村長可以拿出發送紀錄,而且有沒有收到,也可以追查。這樣是不是好過讓大家事後來爭辯你有沒有聽到廣播,來得更好一些呢?
而且,現在每個人都說越域引水如何如何?這玩意在台灣從1910年代就開始做了,其實技術很成熟,問題也不大。現在反正工程人員跟災民各執一詞,大家無非都是網自己有利的地方來解釋。就算你用專業分析,這些災民只要不願接受,很多事情就不會輕易解決。但這真正關鍵,就如同投書所述,那是因為死了500個人,才讓大家覺得事情很嚴重!如果說當初人都撤離,真的村莊不見了,回來的時候,難過歸難過,但不會把事情搞得這麼難解決。
其實,每年我們都說我們是電子大國、資訊大國,其實我們很多事情都沒有真正地運用自己的優勢!很多事情都喜歡引進國外系統,卻吝於培植國內系統的開發能力。其實說穿了,引介國外系統進來時,責任好推卸(出事,廠商大可一走了之),二則老外利潤高,空間大,這些政客才有本錢來選舉,自然就不會讓國內的廠商來分食這些大餅。但卻也讓我們民眾失去寶貴的避難時間,你覺得這些政客幹嗎要大力抨擊執政團隊?就是要讓大家早點接受這種觀念,以免有人想到他們的政治責任!
其實就像這回高金素梅跑去大陸弄一億回來(我個人對她私生活沒啥興趣,反正很多人喜歡輪流搞有名的異性),有人批評說救災期間她沒出現,我覺得問題人家弄一億回來!你說收了一億就統戰,那以前還很多人說拿錢賄選不投給賄選的人,才是最好的懲罰。那她去弄了一億,只要對原住民真的有幫助,你管這一億哪裡來的?錢本身沒有罪惡,罪惡都是在運用錢的人心裡萌芽,才讓錢看起來那麼罪惡!一億,很好用啊,國台辦又沒說你拿一億,就要統一,是吧?!那些批評她的人,其實只是嫉妒、怨歎這一億怎不是給我,好賺這個名聲!?才會發出這種聲音!卻一點也不打算去好好監督這一億怎麼用!?這種心態,對嗎?
災民受災,或許可憐,但古人有云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日後不想受災,很多事情不是靠政府,而是靠自己。如果自己不想受災,還是好好思考吧!?
1) http://www.nownews.com/2009/08/22/142-24948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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