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高中盛姓學生遭同班彭姓同學冒名上網選填大學分發志願,導致以四六八高分落榜。兩名高中生之間有何恩怨,彭生竟拿盛生的前途報復?警方調查是雙方交惡,但雙方及校方卻不願證實。校方甚至說,「學生之間的惡作劇,沒必要讓社會大眾知道」。
看到這裡,我真的認為現在整個教育體系的思維大有問題!認為學生都需要保護,不可以接受法律制裁!那…你怎麼期望日後這些學生會遵守法律呢?!他們都在保護傘下享受特權,在學校跟家長交相庇護之下,日後怎麼會有守法的好國民呢?!今天這學生冒名上網選填志願,至少就犯了偽造文書罪,該送法院就送法院,該怎樣判就怎樣判,如果這時候願意跟他和解,讓他有了僥倖的經驗,他日後難保不會犯下更大的錯誤。
當然一定有人會說這不過是初犯,有必要這麼認真嗎?!其實這些人就是造成今天台灣社會亂象層出不窮的最大主因!鄰居製造噪音,哎呀,也沒多嚴重,忍忍就算了!搞不好鄰居正在挖通結構,作美麗裝潢,但是地震的時候卻就讓你死於非命,你要不要算了?!鄰居有人沒事就愛到處燒垃圾,你也容忍,搞不好有天你就被燒死!而今天這高中畢業生,只是為了在學校裡面的不爽,就願意設局去買資料,幫他選填志願,你認為日後他沒有膽子為了貪圖錢財,偽造文書竊取更大的利益嗎?!說他是菁英份子,是因為好歹他還考上了醫學系,日後可能是醫生。但是他的公民教育卻是不及格,不知道這樣就是犯法,那你還不即時給予懲罰,準備等到日後出更大紕漏才來消耗更多社會成本補救嗎?!我個人覺得這才是愚蠢的作法!防微杜漸,這是古人早就不斷停醒著我們的諺語。今天讓這學生接受法律制裁,才是最好的治本之道。尤其高中生,行為能力早就不遜於成人!他們為惡的能力更是遠遠超過一般受過良好國民教育的成人,你不及早處罰,保證就是讓他們更有行險僥倖的念頭,日後補救就悔之晚矣!
我個人一直覺得,從國中就不該有少年保護的念頭,就該讓他們接受跟成人相同的法律制裁。一則可杜絕黑社會運用這些人來作保護傘,二則在小學還沒有升學壓力時,就要好好地推動公民教育,讓這些學生知道他們日後哪些行為將會遭受法律制裁。學甚麼母語啊?!自己爸媽都不用的語言,你叫小孩學來幹嗎?!又不是少數民族需要保護,我真的覺得教育部大概是集體腦袋進水的族群!教育是為了幫國家教育出會獨立思考、充分瞭解公民權利義務的國民,而不是會說母語就代表教育部的施政及格!
1) 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09080900031,00,focus.html
200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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