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1

民主遊戲不是只有你說了算

看到最近立院事件裡面的參與者,都喜歡說難道我們要求逐條審查不對嗎?!但很有趣的是民國82年就有類似的解釋文,坦白說啦,王金平就是故意拿這茬來解自己的圍,而正好去跟在野黨一起搞事。



其實我國和大陸所簽署之協議並非屬於國際條約。釋字329理由書最後有寫到台灣與大陸地區訂定之協議,因非本解釋所稱之國際書面協定,應否送立法院審議,不在此解釋之範圍。這點很妙吧?!當初就發生類似的爭議了,但條約是國與國之間或國與政府間國際組織,或政府間國際組織依國際法準則所簽署之書面協定(條約法公約第2條),我國和大陸之間的關係很微妙...其實明明是兩個國家,但是依國際現實之情況,因為大陸不承認我方是國家,故此協議性質非屬國際條約。

兩岸雙方的協議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規定,視其性質是否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而決定是否送立法院審議。坦白說,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去年6月21日簽訂,去年6月25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決議,服貿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表決,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表決,不得全案包裹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立法院院會去年7月30日將服貿協議交付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等8個常設委員會聯席審查。國民黨部分的八場已經辦完,不過民進黨的還沒,後來又協議今年3月10日要辦完。3月17日審查會,朝野黨團為搶攻主席台數度發生推擠衝突,會議主席張慶忠一度被推倒在地,一陣混亂中,張慶忠以麥克風宣告開會,並說服貿審查超過3個月,依法視同已審查,送院會存查,並宣布散會。

接著學生就跑來當打手,說要逐條審查之類的,基本上,兩邊都各有自己的程序正義,但…學生的程序正義在哪裡呢?!坦白說,看不到!!!

1)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329
2)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0320020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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