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31

這麼美的事情,可能嘛?

針對之前遊民被噴水驅趕後,台灣當代漂泊協會、遊民行動聯盟今天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對街友的政策不該是速成的「三合一」(變相驅趕街友的美化公園、送進收容所及修改惡法)。



不僅如此,他們還提出了所謂的六大需求,其實…說得那麼多,都沒有找到關鍵--解決這些問題的收入或財源呢?他們說要放寬收容安置對象,而且要有尊嚴、人性化。其實依照那天新聞的報導,目前萬華區的收容能力大約是100人,而那裡遊民大概有800人,這700人你把他收容到別處後,他白天去萬華遊蕩、晚上回去睡覺,是這樣嘛?增設盥洗設備這部份,你讓他們盥洗,費用哪裡來(水電瓦斯可不是免費的,給了他們,那為何不乾脆開放區民去免費洗澡呢?!)

停止迫害又無效的驅趕方式,大概只有這點沒啥難度,反正倒楣的也不是政府,是周遭的商家。其實後面它提的一些事情還頗可能實現,就是提供租金補貼,反正最後也是讓房東賺走,等於政府出錢來租屋,不過一則是房東願意把房子租給這些遊民嘛?一旦破壞跑了,不是政府來賠錢,遊民要負啥責!?二則是這些房東收政府錢,收入就會曝光,是否可以找到足夠的來源,頗值得思考。所謂的空屋變租屋,坦白說這點不知道是這些人不食人間煙火還是怎樣,這問題也是一樣,介入協調炒作之空屋…人家擺明要大撈,政府怎麼介入?而且遊民一住到這裡,周遭房價大跌,誰要!?這法令能過,我保證終身每月捐1,000元給貴團體!

讓無固定住所者可以租得起,這點不就是公共住宅!?這還要你來扯淡!?這團體真是…來的會的好不好?事情要都是這麼美,早就沒有遊民了!你還是先去說服遊民別當大爺了,好手好繳來做事,斷手殘廢的就讓社福去養吧!

1)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68162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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