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6

換個方式對待遊民吧

最近因為應曉薇市議員建議公園路燈管理處,用噴水的方式來對待長年盤據在龍山寺前面的遊民,以便短期驅離他們,而引起許多人的討論。當然,批評有之、支持有之,因為當地的里長跟許多商家也贊成這樣處理。



其實我一直覺得對於遊民不應該用現在這種救濟方式對待,因為你只是給了他們更多理由來當遊民。許多人用自己覺得對的方式來幫助遊民,譬如辦個尾牙、偶爾捐獻贊助一下,這樣就覺得自己有為他們做事了。但其實,這些人並不是在幫助遊民,相反地,他們只是利用「幫助遊民」這件事情來滿足自己。讓自己覺得高人一等,高誰一等呢?比遊民高一等!

其實以工代賑會是比較好的作法,這些遊民可以由政府來僱用,反正你出力、政府給你飯吃,這樣才不會讓民眾有不勞而獲的期待。特別是,你從辛勤工作的人身上抽稅,去養一批不事生產、還會滋生社會問題的人,這絕對不該鼓勵!你說他們如果有病痛、有精神疾病問題,那也不該是放在街頭上去滋擾別人吧?你大可以收容、照護,這是社會福利的部份,抽稅就是為了這部份。

而且很多人常常是去那邊裝成遊民,混吃混喝,這點你只要長時間注意,吃飯時候人特別多,睡覺時人沒那麼多就可以瞭解。那些主張遊民人權的人,如果這麼有愛心,自己這些團體分一分,帶回家去養不就好了?反正你們活動的經費也是靠募款,多募點,自己養活他們,那你就真正作到對他們有幫助了!你如果只是要滿足自己作善事的虛榮,真的就大方地說出來,不要那麼虛偽!

我看到一個曾經從遊民出身的人,這樣說:我覺得大家對露宿者的態度都壞透了,露宿者對自己更糟,而慈善機構又不夠強硬,不會對露宿者說:”看看你把自己搞成什麼德性。就算世界對不起你,你自己也該長進啊。”

這句話很對,希望那些自以為在行善的人可以好好想想,是否該繼續這樣錯下去…

1) http://blog.roodo.com/bigissue/archives/12402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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