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聲譽好不好,跟舉證內容,其實並無關係。一個壞人可能告發屬實,但一個好人也可能挾怨報復、無的放矢。所以看這些事情前,還是需要先看看告發內容跟所舉出的證據,是否夠有力,能夠真正地證明被告發者真的有這樣幹。
其實同樣有個媒體,說最近有位憲兵出來自白,說當初中壢事件是它帶人去放火。不過好笑的是1977年的中壢事件隔年,所謂的自白者就被調到台東的岩灣監獄去管訓犯人,管理許多一清專案被抓進去的甲級流氓。一清是1984年耶,這…會不會太跳Tone了?
然後選舉投票前,進入警總第二年的阿文做為教育班長,帶兵南下,去搞選舉。有些戶籍資料上的人都已經九十好幾,坦白說,那時候的老兵還沒那麼老吧!?真是玄妙了,所以媒體所謂的報導,常常都是記者的作文比賽,然後漏洞百出。但沒關係,信者恆信,有效就好。坦白說,這世上多的是「造謠沒關係、可以達到我目的就好」的人。
如果我們國人多數仍無法就事論事,投票無非就是一種假性民主,民意也無非就是2B的集合體,一堆屎湊在一起,還是一堆屎…
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872583.shtml?instant
2)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813/45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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