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看到這種軟硬體分開採購,我就忍不住想笑,因為這正是一種卸責的最好模式。坦白說,很多公務體系喜歡這種方式,是因為可以應付方方面面來的不同需求。硬體開一次標、軟體開一次,這樣至少可以滿足兩種不同勢力,接下來維護再一個,那就可以搞三次!之後再不斷地擴充功能、添購新設備乃至於部份更換,又可以繼續地消化預算跟滿足各方需求,真是一點都不讓人意外啊。
其實你說政府預算是否不夠用,我也是不太確定,但是這樣分割發包,很多成本是要重複計算的,算不算浮濫,個人各有標準,我也不好說。但是如果要用把預算花在刀口的標準來看,那篤定就是不及格的作法。而且你不找個統包廠商,有問題出來時,就容易讓各個包商各自扯皮推卸責任。
像這種整套系統要汰換,不找個主標商,這樣各自分包出去,就會搞得像現在這樣漏洞百出。當然,你要說單一發包,也不是保證沒有問題,但畢竟整套系統的軟硬體架構都是同一組人提出的,至少它的掌握度會比較高,也不至於這般抓瞎,而對委辦單位來說,它只要找一個窗口討論即可。
而對於那些汰換下來的設備,當一線設備或許已經過時了,當備份設備應該綽綽有餘吧!而且也可以規劃成異地備援的一個選項,說完全都用不著了……呵呵呵,無非只是要讓當初整套買新的有更堅定的原因而已吧…
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18/today-life10.htm?Slot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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