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派出所所長為了朋友要加飯的事情,把主管職給丟了。接著就有網友把這茬給扯到了洪仲丘案子上,說警界為了5元就把這主管職給撤了,而軍方弄死了洪,居然那六人還爭取無罪等等。坦白說,倆案子本質壓根不同,好嗎?
其實,這所長幫朋友講兩句話,就把主管職給丟了,我個人的直覺無非就是有人弄他,好空出個職缺來安插自己人而已。壓根扯不上什麼公平正義,一個派出所所長自己搞上新聞版面,我還不趁機來搞自己派系,那真是笨到不會抓癢了!
至於洪案,一開始喊得震天響,什麼攝影機有陰謀啦、集體舞弊怕被發現所以下黑手弄了洪之類,然後又說士官長富到流油、心黑到比醬油還黑等等,這些網路造謠、求上電視的人,我深信天道循環,日後必有報應!你如果有真憑實據,大可以按鈴申告,不需要這樣去抹黑人家!洪擺明是自己體質問題,幾個人一起操,就他死了,單純是個意外,也不必要讓負責操練他的人去背上不必要的罪名,你用執行業務過當的過失殺人就夠了,又不是故意的,你這樣造孽,不怕報應嘛?還是現在大家都不怕報應,只怕不出名怕窮呢?
至於家屬,雖然有被傷害到,但是讓人家接受與事實不符的罪名與制裁,你也是加害者,也會有報應的,自己還是好好想想吧…
1) http://www.nownews.com/n/2014/01/17/10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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