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0

想贏,要靠自己努力

農曆年時說明年的好幾個國定假日遇到週末二日,算是被吃掉了,等到最近把新規則修改之後,說是要補假,就開始變成勞工不滿意,因為他們不是見紅就休的族群,加上許多私人企業總把「經濟不景氣」掛在嘴邊,剝削勞工應有的福利,不但超時工作沒加班費,有時甚至連假日都要加班,勞工為保飯碗,也只能咬牙苦撐。



但是我想首先勞工要先知道自己的權益,譬如說你隨便拉一個勞工來問,加班費該怎樣給付?!我想很多勞工是兩眼一瞪,就說老闆沒炒你就很好了,哪裡敢去爭取加班費呢?!那你又要怪政府沒幫你,這樣對嗎?!

基本上,你自己幾點上班、幾點下班總該搞清楚,然後依照勞基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而需於正常工作時間外工作者,此時所延長的工作時間,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又依勞基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休假日工作之工資亦應加倍發給。你自己幾點上工、幾點休息、幾點下班,大致上記錄一下,是不是就可以知道被老闆吃掉多少錢呢?!

至於每小時工資,是月薪除以30再除以8,但是現況是許多人覺得只要拿到加班費,也搞不懂是不是老闆有給足!?許多老闆也藉此刁難,但是勞工自己有舉證清楚嗎?!但我感覺上勞工只是負責怪政府,那要政府主動去幫你蒐證嗎?!而且就我所知,這些老闆彼此還相互交流,傳授招數,專打法律擦邊球來搞員工、佔員工便宜,勞工卻沒有彼此交流,相互團結,這樣哪裡鬥得過老闆們呢?!至於你說勞工本身知識不足、忙於生活等等,我個人覺得那無非是自我卸責的藉口,你要鬥得過人家,就要加倍努力,而不是只會去指望政府來把你擺在第一順位!

1)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318001483-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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