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0

不是制度太蠢、而是國人太狡猾

立法院昨晚三讀通過「法官法」,建立法官「退場機制」,未來對怠惰、濫權、品操不好的法官,法院、檢察署及律師公會等都可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個案;受懲戒的法官,最重可免職,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過,對法官判決引發高度爭議,民眾譏為「恐龍法官」,卻因條文明定「適用法律之見解,不得據為法官個案評鑑之事由」,即使法律見解引發重大爭議,也不能要求將法官交付評鑑。



其實這事情就跟奢侈稅很類似,啥都留個後門,讓懂門路的人依然快樂生活下去。而真正背約束的人,就只有守法的人!因而長此以往,國人愈來愈不喜歡守法,也愈來愈懂得鑽漏洞(走後門那是有千年歷史的絕招,不會消失的!也別說你從來都沒走過後門…),然後連帶地願意守法的人也愈來愈少………

所以在許多國人抱怨別人如何如何之前,先想想,你自己有守法過嘛?你機車沒有上過人行道?許多路邊小販不也正在竊取國家資源?我們的生活中有著太多太多的不守法案例,甚至還被地方首長用來當作觀光資源,你要法官獨善其身、自外於國人?太難了啦!

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63995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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