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退休時間從原先七五制延長為八五制,並設有十年過渡期,影響的公務員近二十萬人,估計一年可為國庫省下約新台幣三十四億元;且「十八%改革」、「防嫩妻條款」及「反肥貓條款」也一併過關,改革方案民國一百年元月一日上路。
媒體的標題寫到這樣會影響20萬人的權益,坦白說,有啥權益被影響?!如果這些人的從政過程有詳細紀錄可受公評的話,我想他們大概連75%的月退俸都拿不到!這些人如果把財務搞垮,還打算領啥?!現在只是要他們繼續服務到符合新門檻,請問…影響啥?!影響去民間兼職再撈錢的權益?!還是他們會表現不好,然後就失去領退休俸的機會?!
月退俸是對於公務員過去辛勞的肯定,但是我想現在總統退休禮遇都已經改成服務多久、榮退多久,那很多公務員也該比照辦理。你幹了多久,頂多就1:1給你多久,而且給什麼九成五的月俸,那比上班還要快活,不是嗎?!頂多給你七成上限就很棒了,要不然你就繼續認命作才是吧?!
1)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4037x11201007140012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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