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報導看來,這次的意外應該是可以避免造成有人喪生的。因為當這車子誤闖地下道後,警消趕往現場救援,到場時只見車尾燈還在水面上,整輛車迅速沉入水中,但警消依然 成功把後座的兩名小孩救出來,只是在救援前座駕駛時,因為她的高跟鞋卡在安全帶上,遲遲無法將她從車中救離,所以發生不幸的悲劇。
而後家屬抱怨救難者使用錯誤的方式,應該先把車子拖離現場,這樣就沒問題了。我想請教,晚上七點多,黑漆麻烏的,要人潛到水裡綁好車子,再把車子拖出來。別忘記,這車子並非是在平常的路上,而是已經進水、而且大部分泡在水裡的車子,一般的車子是沒辦法直接拖動的,你得用吊車或者特殊車輛才能拖離,等到這些車輛來,可能兩小孩也死了吧!?這家屬是希望製造更糟糕的結果嘛!?
而且電視台為了臭特定對象,配合去這樣報導,坦白說,我也覺得這些人造的口業一定會讓她們有報應的!救援者都是奮不顧身去挽救需要拯救的對象,你為了順遂政治目的,這樣隨意報導,難道是傳媒相關科系的教育主軸嘛!?常常看到學者呼籲要誠實報導,但業界卻是荒腔走板,我一直覺得產學脫節,莫此為甚!
記者現在對於報導的內容,不單純報導,而是透過特殊案例來表達自己的意志,我想這些傳媒早晚也會自食惡果,那時候一定會令觀眾擊節叫好、大呼過癮!
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679406.shtml
2)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6&NewsID=23574&PageTyp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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