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3

警察也有人權

在臉書上看到蘋果的報導,是美國有位女子在居留期間被警察不當處置。該女子的律師表示,被脫光後,警方也沒有進行肛門檢查,純粹就是要羞辱她。而那女子隨後在拘留室內持續喊叫,結果一隻手伸進來對她噴了辣椒噴霧,過了約5個小時才給她衣服穿,明顯執法不當,準備控告該分局警員。警方表示,該女子當時酒醉,遭逮捕過程不願配合,並試圖攻擊警員。



蘋果的編輯給了一句話:「這太誇張了!這一群警察中,沒有一個人想得到會有後續爭議嗎?」下面的讀者反應,很有趣的是有不小比例是諷刺國內警察,只會攻擊學生,對流氓、飛車族沒辦法。感覺上,大多數人都覺得這樣作不對。

不過,美國警察有因此而減少爭議執法嘛!?我個人感覺是沒有,年年都有類似報導,為何?坦白說,警察也有人權,也是一槍就死,所以在執法的時候會選擇先保障自己安全,然後充分控制嫌疑人或罪犯,你如果不滿,大可以請律師告我,警察工會也有律師,大家就告嘛,告到最後也不見得是這些警察要自己處理,不是嘛?

反觀國內,我們有給警察這樣的權利嘛?沒有…反正等到警察都倦勤,不想搞的時候,自己保護自己吧!

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40613/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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