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FB上有人評論李慶安官司無罪定讞,說為何這種人不用受懲罰,還說守規矩的人像笨蛋一樣!然後有人在該則評論下回了一句:「法律不保護好人,也不保護壞人,法律保護懂法律的人」,我深以為然!
其實這就跟基督一向不太會去保佑回教徒是一樣的,你拿著宗教道德當作規矩來守,就一定不違法嘛?也一定比較高尚嘛?坦白說,不一定!然後又口口聲聲地說我們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好像沒聽說誰說自己是民主佛教國家、民主基督國家,是吧?那你自己不以法律為準繩,要弄個自己爽的基準,被處罰了,要怪誰?
至於法律一直都在哪裡,你不去搞懂它,抱怨說不保護像自己這樣的好人,只保護懂法律的人,那要怪誰?只能怪你自己囉!
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23/8/2xdhv.html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