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個老爸,跟老媽賭氣的時候,就直接把10個月大的親生女兒給烹了!坦白說,女兒是人家生的,又喝了幾兩黃湯,大有老子我不敢、誰敢的蓋世氣魄,就讓女兒去滾湯裡面走一回。只是,我個人覺得也可以考慮一下讓這老子自己走一回,熱度一樣、水的比例也放大到一樣,至於…時間那就也一樣就好,酒我保證讓你喝足,看你氣魄是否依舊?!如果依舊,那我就真的也沒啥話說了!
至於媒體裡面寫一堆什麼疼痛程度比生產還要痛上幾倍幾倍的,我個人覺得那是很無聊的寫法!小女孩哭的聲音就已經足以表達她的痛苦了,幾倍描述出來了,請問…小女孩會比較好救?!不會有記憶?不會有後遺症?而且,當我看到一個小女孩這樣被烹,卻還是有人抱著狗很爽快地溜著,我有時候覺得太平狗真是不錯!自古大家都很羨慕,而且也證明現在的人比較在乎狗、不太在乎人!
依照之前很多人批評慈濟的觀念—台灣人都沒有救完,何必捐款去救國外呢?!這樣下來,同理可證,人都沒救足,管狗?!會不會是吃撐了?!
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4856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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