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關中說要好好整頓公務員的考績,又說民國九十九年起,全面實施公務人員考試加考英文的新制。我想先請教一件事情,現在公務員的國文很好了嗎?!那為什麼好像老是一堆施政措施都沒辦法讓國民看懂並且配合執行呢?然後老是搞些得、應這些文字遊戲呢?國文都還沒搞定,就要考英文,是準備以後要加入美國嗎?!考英文,能選出更願意服務民眾的公務員嗎?關院長,看起來你腦子也是很不清楚嘛!?也只是想幫一些特定國外回來的有利人士安排有利的考試環境,如此而已!一點都不是真正地想要幫中華民國選拔賢能之士!
接著來看看考績!說連續兩年丙等,就要淘汰!又不敢明定淘汰比例,這種制度擺明就是騙人!而且要規避這種制度,只要每次都隔一年拿丙等,這樣大家一起或稀泥,你覺得能淘汰多少人?!不過又是一個無法確實執行的笑話措施!而且銓敘部只是要修公務人員考績法,明定連續兩年考績丙等的公務員就予以退休或資遣。還可以退休耶!那有意義嗎?!頂多就是資遣吧?!怎麼可以准予退休呢?這也只有存心想要欺騙國民的公務員才會想出這種敷衍的措施,來欺騙國民!
其實只有讓人為因素盡可能地從稽核系統裡面被抽離出來,這樣的淘汰機制,才得有效地讓行政體系運作起來!而要怎樣才能讓人為因素被抽離呢?就是所有公務員的所有行為都要被紀錄在資訊系統裡面,並且把各職位上的權力、義務跟責任都紀錄在系統裡面,對應到計分系統,並且任何人為修正,都需要稽核單位、主管、跟監督人員都同時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萬一有任何弊病,一律革職並且追討程度不等的年俸作為懲罰,這樣一來,保證可以讓公務員都可以行政有據、專心在自己的業務上!
當然這有一個前提,就是怎樣把各個職位的權力、義務跟責任都制定出來!其實,這在各機關的相關細則裡面都應該有制定,但是現在都是一團亂!大家也都有好處就佔來用、沒好處就各踢皮球,也是行政體系效率低落的主要原因!反正現在就把紙本部份先拿出來直接輸入系統,如果有問題,基層單位,三天內確認修正完畢。縣市一周、中央兩週,這樣相信很快地就會讓很多權責都找到執行單位該認帳!接著就可以開始搞公務員的稽核了!也不必勞駕關大院長擔心公務員的淘汰機制,只要確實執行系統計分,到時候保證一堆職缺需要考試!考試院自然生意興隆通四海,您大院長的績效就棒透了呢!而這套系統,誰來寫?政府裡面各級單位那麼多專才,各自組隊,限期比賽,如果寫不出來的團隊就直接開除,不就好了?!而且這樣就直接有淘汰的理由啦!一點都不需要外包、便宜外頭一堆廠商搞官商勾結的把戲,而且也讓這些資訊專才的公務員對得起他們的薪水!
要不然,我願意打賭,這不過又是一個口號喊喊而已,不要多久,就沒人在乎了!
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4727499.shtml
2)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4727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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