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幾則新聞,頗有感觸:第一個是有個老嫗,看到人家田裡還有一些沒有採收的花椰菜,就過去採收。結果被人家發現,堅持送警,而她則是難過得流淚,覺得自己已經願意出錢解決,幹嗎需要這樣處理呢?其次也是個類似案例,但她是挖了自認的路邊野花,被警察抓走,順便讓她認識一下何謂手銬腳鐐,然後搞了她八個小時。而最後一個,則是有碩士學歷的金融界從業人員,認為政府發了消費券之後,又利用交通罰款收了回去,為文抱怨了一番。
其實前兩個案例就可以看出國內民眾對於法律的不在乎跟錯誤的處理方式!基本上,土地只有兩種—國有跟私有,起碼沒有無主土地上頭還會長著所謂的經濟作物!但是在這兩位婦人的成長過程中,她們覺得長在地上的東西,看了喜歡就可以弄走,所以才會被人家這樣對待!而且她們覺得這種道理是從盤古開天(你去聽說書,常常這樣引用)以來就如此,而且一個活到七八十歲的人,我的道理怎會錯呢?!可惜,這個社會演變得太快,而這些人也不打算改變自己的認知,所以被抓去這樣搞,在法律上還站不住腳,你覺得要怪誰?這點其實很值得大家自己思考一番!
對於,政府開罰單的事情,其實很多人都是有跟那位碩士學歷的金融業從業人員同樣的想法,政府插根紅燈、裝個照相機、路邊畫條線,就是想來搶民眾的錢。其實如果大家這樣想,不如就乾脆取消所有交通規則,以後你們路上被撞死、或者撞死人,自己聚眾解決好了,政府也不要過問,這最不會搶劫,是吧?!而且每個人考駕照的時候,都只是考試,那些規則背背,也是不打算遵守的!然後更動之後,也不知道,反正都是被抓到的那一瞬間才會發現,政府你何時又改規則?搶劫哪!
坦白說,我是真的覺得,現代人的無知跟以前也差不多,至於你想捍衛自己的財富,還是要多多吸收新知為妙,是吧?!
200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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