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的手機汰換率愈來愈高,連帶讓舊充電器成為新興的「電子垃圾」。環保署卅日公告,即日起民眾家中不要的行動電話充電器(包括座充及旅充),須交由清潔隊進行回收,若混入一般垃圾中丟棄,經勸導無效,可開罰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
我想請問現在的清潔隊員是很空閒嗎?!以我住的台北市而言,意思就是要清潔隊員一包包看,有沒有座旅充放在裡面才准放行丟進垃圾車嗎?我是真的很想請環保署自署長以降,所有大小公務員都來親身執行一回,你就會知道你做出多愚蠢的事情,讓國民又更加喜歡違反規定而且不守法!
如果一開始從手機商那邊收10-100元,然後告訴消費者拿去超商回收,就可以領到當初那筆費用等值的商品券,會不會更好收集?!這樣一來政策能夠執行,經濟可以更有活力,有啥不好呢?!況且那幾家手機廠商(除了山寨機外)個個不都是財力雄厚?有錢交啦!而且也可以逼他們以後少沒事就改充電器的插頭!電池規格也少一些!而不要老是在冷氣房裡窩著,讓外頭的低層人員工作項目愈來愈多而難以徹底執行!
1) http://tech.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Inc/2007cti-news-Tech-inc/Tech-Content/0,4703,12050905+11200810310016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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