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08

政府部門不但要說清楚,還要反應快

最近接二連三地出了些狀況,總統針對農曆年前發生的江國慶誤殺案、五都選舉發生的台北花博案與春節期間的菲律賓將台籍嫌犯送往大陸等三例,強調政府部門與媒體互動時,不但要說清楚,還要反應快;不僅只是發新聞稿,必要時包括次長甚或是部會首長都該親自面對媒體說明。



其實我很同意總統這個看法,縱使他自己沒做到,還常常亂說話被抓包,但這個觀點是絕對沒有錯!其實政府經常說著大多數老百姓聽不懂的話,這個問題在解釋很多帶有專業問題的案件時,就特別明顯!為何會如此?我覺得最簡單的問題就是政府喜歡用官話再加上民眾無知又懶惰造成的。

政府的公文都很喜歡寫一些比較拗口的言語,得跟應還要特別注意。其實我可以理解這些問題之所在,也不得不然。但是這些文字被一般民眾看到的時候,你就會知道為何公務員需要考試,而很多民眾考不過!大多數的民眾真的愈來愈無法精確地使用中文來表達意涵。尤其從很多人的話與裡面愈來愈頻繁地出現「這個」、「那個」等詞時,就代表這些人對於自己的想法無法用言語表達。

然後這個問題就又反應到他們連閱讀也有問題!政府許多政策出來,常常是需要長篇大論地來描述許多不同情況。但自從民進黨利用口號成功擄獲人心(因為都很低能,所以容易有共鳴),現在的政客愈來愈喜歡用口號來表達政策,雖然容易讓人朗朗上口,但卻實際執行卻是沒有太大的幫助。而且常常容易造成誤會!別說什麼,昨天天母有家咖啡廳宣稱過年期間咖啡第二杯免費,結果一對夫妻各自點一杯,就不算!然後店員開始解釋要如何如何等等。這還只是民間糾紛,如果政府施政,也是這樣糾紛不斷,還能做事嗎?

說清楚,以前有個詞叫做【言簡意賅】,其實這很重要,但卻也要讀的人能夠有足夠的知識才能理解,如果不是這樣陰符就不會如此難以理解了!但是長篇大論要如何普及,就更是一樁難事!尤其愈來愈多人都喜歡看簡報,或者抓重點,卻常常掛一漏萬、問題更多,所以要如何取捨,就更是一大問題。

我很希望馬總統,對於公務員應該要定期要求重新溫習檢定中文能力(某些單位的外語能力也是需要這樣比照辦理),而且要定期讓他們重複溫習對於一次詞語的定義與共識。這樣一來,不同公務員對於同一法令的解釋誤差才會降低。而民眾對於法令的詞語也應該在國民教育裡面來加以告知,而且最好是所未可以投票的公民還應該去檢定一下,很多對政策法令都看不懂的人,除了被人操作愚弄之外,對政策執行真的一點幫助都沒有!最擅長的只有我們以前如何如何?我這樣過了幾十年都沒事等等,但是我們真希望如此嗎?而且他所謂的己十年如何如何也真是事實嗎?這都很值得商榷!

美國人並沒有在總統選舉裡面行使直接民權,其實間接就是代表許多國民並未充分理解公民的意義。而其實同樣的問題也嚴重地干擾我國的民主法治,而更多人則是利用這個漏洞,成為民意代表來擴大干擾。我是覺得未來要去當民代,至少也該檢定一下法律常識,要不然老是知法犯法,也不太好啦!如果普遍的百姓都對法學有基本認知,那日後對於政策的討論與施行,一定會更有幫助!

1)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8016/112011020800078.html
2)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4&nid=4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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