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7

這些藝人有那麼重要嗎?

最近鄭進一吸毒,就又開始有很多人討論吸毒如何如何,也有人討論刑罰如何如何,但是我覺得這些人真有那麼重要,需要因為他們來修改法條嗎?坦白說,大炳除了去國外演了一個很醜又很不出色的牛郎,剩下的演藝表現有哪些?鄭進一除了寫了幾首歌,平常的言行值得大家學習嗎?



坦白說,這兩人比起來,大炳還比較值得同情!他除了自己吸毒之外,基本上言行並沒有太誇張的部份,充其量也就是一犯再犯、毫不悔改而已。而鄭進一,除了寫幾首歌不錯,平常沒事就說自己是超級天才,又說別人無法學習超越他,還說我招妓有錯嗎?能力強不好嗎?坦白說,我是覺得如果真是超級天才,那又何必擔心去坐牢受處罰呢?更不會在被抓的時候,還哭著對所謂的女友說「寶貝我是不是完蛋了」

其實吸毒要判多重,跟能不能戒毒應該沒啥大關係!吸毒者比較麻煩的在於他為了吸毒常常做出一些侵害他人的事情,譬如搶劫、甚至因為搶劫不成而傷人,這部份比較糟糕。而且因為這些人被抓之後,常常都已經身無長物,對人的損害連賠償都沒得賠償,讓受害者遭受第二次打擊,這部份才比較嚴重吧!其實你對這些吸毒犯要懲戒也很簡單,關起來不給毒品,他就會很痛苦了,甚至可能大小便齊流!這種東西拍下來,放給大眾看,我想就直接會讓很多藝人生命直接終結,那還比較有警惕的效果。當然,你說這種有害人權,但是今天連被害者的人權都沒顧好,我實在很不理解人權團體是在爭啥?

你說家裡有錢,要吸毒,肇事之後,賠得起,那也還比較好,就不公佈你的糗事!要是沒財產賠不起,沒要你作工賠償就很客氣了,還對你說啥人權?這些人權團體,真的是很偽善,連受害者家屬都不尊重,只會尊重加害者,當然就讓愈來愈多的人寧可選擇作加害者而不作受害者了!

至於這些藝人,坦白說,胡瓜是有錢搞得幾乎每次都脫罪,大炳就是沒錢,所以每次就只好痛哭流涕。但如果他們都是自己躲起來找樂子,對其它人無害,那…需要給予重刑嗎?我卻以為大可不必!法律也不必要因為他們的公眾身份,而特別加刑或減刑,在法律前,他們也就是一般人,是吧?!

1)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157597.shtml
2)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10216/4194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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