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透明組織針對今年全球貪腐的統計,我國十年來,公務員貪腐遭到起訴的金額,有三百二十多億,民間企業卻高達一千四百多億,足足有四倍以上。不過大多數民間的貪腐,我想大概都是跟政治有關,要不然很多選舉經費要怎樣無中生有、橫空出世呢?!
雖然我是不知道這個組織是怎樣統計出來,但是我知道很多民間企業都會去買發票來報帳或者作一些有的沒有的來運用。我會知道,是以前常去光華商場,看到有人跟熟識的老闆要發票,他也很樂意,因為一堆人買電腦不要發票,而他又不能老有進項、沒有出項,所以還是需要把一些發票給賣出去,還多少可以貼補自己的利潤。你覺得在這情況之中,有哪些人在促成這不守法的行為呢?買電腦的民眾、賣電腦的老闆跟需要發票沖帳的企業!這裡可以說一個公務員也不需要就會發生喔!而拿發票給公司,可以請自己的款,其實也算一種貪污吧?
另外就是很多熱炒、小吃攤,也都有給收據的情況。反正一張也不會開到5000以上,多給幾張,讓老客回籠,彼此互惠,這其實也是常見的民間企業人員貪污的手法。當然,你說這樣的手法會不會搞到1400多億,我是不知道!但是只能證明,起碼我們如果想要求公務員前,先看看自己,是不是沒事拿一包紙、幾支筆回家吧?
1)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3+132009101700854,00,focus.html
200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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