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鹽水蜂炮活動前晚首度移師台中,但中市消防局卻以「爆竹煙火不得對人施放」為由,對主辦單位開罰3萬,引發網友批評。
其實這樣開罰不對嗎?我從小就覺得鹽水蜂炮是個蠻奇怪的活動,現在這玩意除了忽悠一群觀光客跑去消費之外,有任何實質上的意義跟幫助嗎?如果這樣的活動這麼有意義,那乾脆請台中市政府規定每個市民都站在裏面去被炸一炸好了!全地球這麼大,也只有它說這樣可以財運旺旺,真的嗎?猶太人沒被炸過,比我們還要發,那人家是拿啥來發財,要不要研究一下?鹽水有任何實績可以說財富傲視全台嗎?真是奇也怪也!
一個觀光活動,本來就該受到法令的管制!如果你們這些網友覺得一個主動執法的單位是腦殘不對,我只能說你們腦子才有問題!
1)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latest/1058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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