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在北上車道發現了支離破碎的黑色賓士車(車號4988-VF),整個被大石頭砸成兩半,車上兩人中的李姉霙陳屍在車頭,她的男友郭文漢則被拋離車外5公尺,遺體不完整,家屬靠著手錶才能確認。 』、『「郭文漢臨危的瞬間,緊緊抱住女友李姉霙,整個人趴在她身上保護她,減少土石的衝擊力道」…台北縣三重市重陽義消陳志明說,郭文漢的轎車車頭朝下「插」在土中,車子被壓扁約只剩三分之一;兩人困在車內,郭文漢整個人趴在女友身上,他認為,很明顯是為了保護她』--這是兩段來自不同媒體的報導,讓我看得一頭霧水。
第一段是4/28剛剛發現受難者時所發布的報導,而第二段則是格天才又刊登出來的內容。事隔一天,從拋離車外到當下趴在她身上,甚至因此而造成女性受難者遺體較為完整的理由。不知道耶,飛出五米跟兩人困在車內,這居然都是用來描述同一對受難者,這很難不讓人懷疑記者到底是在描述還是在家裡寫作文?!
坦白說,受難者的模樣跟情況,我並不覺得需要寫得多仔細,也不需要編一段淒美的故事才能對得起他們,但是記者的職責只是在描述事實。如果你要寫故事,那改行去當作家吧,不要在這裡寫稿子當新聞事實來報導!
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5566435.shtml
2) http://www.nownews.com/2010/04/28/91-2597053.htm
2010-05-01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