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5

公務員該不該爆料

駐美代表袁健生被指控公私不分,對於爆料消息的來源居然是駐美代表處官員,外交部長楊進添非常生氣,楊進添說,公務員如果沒有基本的保密素養,就不配做公務員。


其實這是個很有意思也該好好探討的問題!經過考試錄取的公務員,應該都知道保守業務秘密是公務員的基本責任之一(不過現在大多數都認為領薪水才是)。楊部長對於內部爆料造成袁健生濫用公帑的情事,被訴諸於媒體而生氣,不知道這樣是對還是錯?!我想這應該可以讓很多人好好地想一下!楊部長認為袁到處跑私人行程,卻用公務行程報銷,這也算是公務員所該接觸的業務嗎?!也該要對這種業務來加以保密嗎?!如果是的話,我個人覺得這真是很糟糕、很可悲的事情!

我接下來先假設袁是真的都亂花錢,也就是這些報銷裡面有很大部份都是用於私人行程跟用途。那今天公務員透過內部管道可以向上揭露上司的胡作非為嗎?!可以讓上司不要繼續這樣亂花錢嗎?!外交部有建立起這樣的管道並且曾經讓下屬成功上訴過嗎?!我的印象中好像沒有,其實就我跟公務人員打交道的過程中,好像也沒有任何印象可以驗證有這樣類似的管道。而且外交部內部自己爆料,這也不是第一次—88水災後也是外交部人員流出資料,指外交部拒絕外援,讓外交部被罵到臭頭,前外長歐鴻鍊、次長夏立言也因此下台;另外,外交部次長沈呂巡上任後,他駐外期間的舊案也被外交部自己人掀出來,讓在野黨立委拿A公款的議題追打沈呂巡。我想請問,外交部的公務員自己有行得正、做得直,讓人無可挑剔嗎?!有足夠的申訴跟內部稽核管道嗎?!如果沒有,代表外交部上下都有不同程度的瀆職行為!

今天如果袁健生對於自己行程有充分把握,大可以出面,要求召開秘密審查,讓立法院、監察院跟行政院乃至總統府都派員聽取簡報,知道自己一舉一動,所有行程都是用在公務上,那還可以要求爆料的立委交出資訊來源,找出這個栽贓的內奸,不是嗎?!

那…說到這裡,你覺得公務員該不該爆料?!

1)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3507x132010050501096,00.html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