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2

標準該一致吧

KP對於目前北市府一年加班費5億,交通補助款9億,覺得要檢討「大家上班時間內為何不能把事情做完」?對於媒體追問辦公室主任蔡壁如呢?柯文哲開玩笑回答「她是特殊材料做的,不用加班費」。



所以按照kp的想法,只要你不領取加班費,就不去計較你是否加班嘛?那時候用的電費、空調乃至於洗手間的水費,要不要索性也請加班者自付呢?又或者乾脆下班時間一到,總電源關掉,這樣卻能精準地讓大家都不要浪費公帑了吧!!!

檢討大家為何上班時間不能把事情做完,那結合之前要求會議紀錄要當天完成,如果你開會到下班時間,是要加班寫完?還是隔天上班時候來寫呢?但這樣可能又不知道地球跑哪裡去了。加班是否恰當,其實本來就該看內容而不是只看總金額,這樣才合理吧!?

至於交通津貼,我個人倒是沒啥意見,反正我也認識有人天天從新竹通勤到台北的上班族,人家沒領津貼也是照幹,因為生活所需,所以…就等著看KP準備怎樣處理了。

1) http://www.nownews.com/n/2014/12/31/156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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