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9

其實應該先讓大家理解許多定義

最近餿水油事件,突顯出許多業者跟學者乃至於一般消費者對於政府許多措施的誤解。譬如說很多人看到GMP、CAS就覺得這玩意一定好、肯定沒問題,但真是如此嗎?又有人說沒有檢出有害物質,也不代表東西安全,真的嘛?



先來討論一下原料有各種物質,但是製成品沒有物質,這種東西安全嘛?如果不安全,那自來水其實也不能吃了!因為自來水就是最基本地從自然界取得水源,透過過濾、沈澱等手段,讓輸出的水成為可飲用的水源。那如果油品也是這樣製作,終端產品檢驗不出有害物質,坦白說,也就可以安全食用無虞,否則你就首先否定了自來水了,不是嘛?

接下來說說GMP,它是良好生產規範的英文詞縮寫。台灣食品GMP協會,翻譯成台灣食品良好作業規範發展協會,其實也沒錯。但是就我個人對中文的理解,它是指生產過程的一種掌控方式,1975年公佈之時,是針對指導食物、藥品、醫療產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法規,所以國內作法並沒有偏離當初本意。不過有種翻譯改成優良製造標準,就有點…太神化這玩意了。

不過說回來,國內食品GMP是特別注重產品在製造過程中之品質及衛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其實它本身只是關注製造過程是否會受到外界污染的一種管制辦法。對於原料是啥,可就要靠廠商的良知。所以如果一開始你就拿有污染、不合格的材料投入生產線,GMP其實可以保障它不會更糟糕,但也不會變得更好。除非你一開始就拿沒有問題的材料,GMP才能保障它的結果是符合預期的。

接著來看這次全冠餿水油事件,它的原料被檢驗出有一些不合標準之處,但是要注意,成品並沒有,只是下游廠商在實際使用上,發現了它對於自家成品的品質有所影響。所以一些老經驗的廠商就中斷了使用,因為炸也炸不好、也不容易依照自己的需求成形等等,這對下游廠家是一種困擾。不過因為它熟知標準,加上仍混入兩倍的正常油品,所以輸出的成品是完全合乎食品規範的,那…政府到底可以怎樣去處分它,我個人覺得很有討論之處。但至少現行處理方式是容易縱放它的。

而且許多廠商,如果進貨成本也沒比較低、自己也無檢測能力(其實送去檢測也沒用),那坦白說它們也是受害者。至於你要說這些廠商為何沒法從自己產品生產過程中發現油品不好,這點我就不知道了,或許它們的製作過程中,油品的缺點沒被突顯出來,廠商又是勞工三班倒的輪替,要能發現,其實就更加困難了,不是嘛?

當然依照慣例,國內肯定很多人說要讓檢驗標準更加嚴苛、乃至於0檢出。不過這種口號很好喊,執行起來是否可行,而且國內是否有足夠人力可以配合,仍在未定之天。我個人只希望這些專家來點會的,不要老打高空,要不…可就跟那短命的專家一樣,自己身體都沒顧好,說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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