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看到新聞,說一批年輕人聚集抗議,表示他們不怕吃苦,但現在的收入愈來愈難以維持基本生活,所以需要聚集來抗議。我想這至少代表現在的年輕人會重視自己的權益跟關注整個社會問題。
但正如同唐伯虎點秋香裡面那位慘人所言:媽的!(走到唐伯虎跟前,兩人對峙)大哥,你別鬧了。你看看你那麼乾淨,進去化個妝再來吧。你看看我,爛命一條,滿手爛瘡,你怎麼慘得過我啊?s
出來抗議所很難維持基本生活,你好歹也要說我已經慘如陳樹菊,日花一百,但依然難以生活!要不然也要全家拉出來排排站好,說我們全家月花五千,還是窮得要上吊,這樣就比較有說服力了!要不然沒事從國中就開始開同學會,唱歌、吃牛排,然後拿著iPhone上FB抱怨我好慘哪、活不下去了…這,有說服力嘛?
然後每年要出國一趟,家裡要有PS3, Xbox這類敗家好物!作模型素組太遜,要打磨、要買套件來殺肉,攝影必定要單眼,還要大三元,你說這樣如果算基本生活,那…我真的建議全民公投一下,設定基本生活門檻吧!更建議那些所謂破產還在過奢華生活的人也可以比照一下,要不然,真的還難理解這些年輕人的基本生活基準在哪裡!?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