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6

個人行為與群體的關係…

今天在G+上看到馬總統針對在法國殉職的空軍飛行員王同義上校講了一些話,就總統來說,藉由這樣的榜樣來說幾句話是無可厚非的,也是千古以來洗腦的唯一作法。但是我覺得一個個人的行為,要拿來當群體的表徵,這就大可不必了!



為何我會這樣說呢?因為下頭有人留言說這讓世界知道了中國軍人的品質。其實不管是哪個中國,軍人都有好有壞,一個人的好與壞,是否能跟群體形象畫上等號,其實這點我個人一直是不以為然的。要不然那些開錢莊、放高利貸乃至於虧空公款者,難道都不是中國軍人?也是啊!要不要全軍皆以為恥?我卻覺得大可不必!要不然台灣出了個李宗瑞,全民可不都該去死了?香港出個陳冠希,全香港都是賤胚?相信大多數人都不會同意才是!至於王同義能夠犧牲小我、拯救許多無辜的人,我覺得是很了不起!但如果當時他選擇跳傘,有錯嘛?

它ㄚ的,沒看到法國人檢討這飛機是怎樣維修的,大家只要歡欣鼓掌,有個台灣人犧牲掉自己,地面上的那些法國人感謝他,好像都沒看到啥報導說這飛機怎它ㄚ的一起飛就著火呢?瞬間連台灣媒體也集體弱智,沒人去探討這個話題了,難道是法國的洋槍洋炮也很屌,屌得跟山姆大叔的屌一樣屌?

坦白說,我個人是不贊同王上校的作法,不過反正他求仁得仁,也算得償夙願,又是正面榜樣,真是不好多說啥!但我也不覺得其餘的軍人可以去分享這樣的榮耀!然後…這對台灣又有啥榮耀呢?無非是他個人有崇高的道德與實踐能力!難道這樣一來,國內那些酒駕撞死人又忝不知恥的傢伙就瞬間也光榮了起來?

所以…這種榜樣會給你帶來的只有參考價值!卻不會對你有真正的光榮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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