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6

這年頭,還是只談證據

最近014算是出名了!不僅跟林益世有了諧音之緣,還開出了三星彩(這才本篇的重點啊!!!),不過依照慣例,大概就沒下回了………(命運之神:你ㄚ傻的,我就再開一次XDDD)



不過正巧看到一個國考考生,寫了一篇感言投稿。引用了星爺當初影片的對白,我個人也頗為認同。特別是這回有人出來網拍當年林益世在紅衫軍簽名T恤,認為真是非常諷刺。但是其實也覺得很多人在看別人怎樣貪的時候,似乎也該先想想自己家裡的每一分錢都來得很正當?基本上跟政府機構裡面的所有交易,都認真用心地去確認,是否真的都沒有送禮饋贈乃至於私相授受呢?我頗有存疑!

以前很多人都會從公家單位幹點小東西回家,其實這也是貪污!很多人浮爆差旅費,也是!很多業務在油費補貼上也會動手腳,甚至更多業務在自己經手的案子裡面也幹了一筆自己的外快,坦白說,都是貪污!而許多企業跟政府之間的交易,大家都說那就是貪污跟利益輸送,你能保證自己家裡的錢都很清白?

我想其實都很難!但最後只能回歸到法律,有證據的就辦!沒證據的…就當清白吧!但也不必那麼理直氣壯地去嘲笑別人!

1)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2043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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