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8

你不過就一回,他是當工作

台中市22日發生一起車禍,陳姓婦人騎機車載一對女兒與汽車碰撞,這一撞造成小女兒右腳嚴重骨折;未料,救護車到場竟拒絕將病患載往醫療資源較豐富的大醫院,幾經溝通後才妥協將女童送往榮總。不予通融的做法,令家屬相當不解;消防局表示,當時作法是依規定辦理。



坦白說,遇到這種意外,對大多數人來說可能一生中就碰個一兩回,甚至一回也沒遇過。所以一旦遇上之後,就會格外重視,分外注意別人對自己的態度,而且還會把台灣最流行的「我是消費者、愈傻愈光榮」精神發揚光大到竄出大氣層!這回的案例裡面看起來還不是達官顯貴,要不然早就揪人來顯擺威風了。

不過,有幾個人知道他們出勤之後,要遵守多少規定!?如果一旦違規,當你沒有背景時,你就得背上多大的責任、寫多少報告!?而這些規定,恰巧就是在過去那麼長久的過往中,因為種種案例而被要求誕生的規定,一切的重點都是防弊!防弊到底好不好,我想大家都不會說不好!但是防弊該擺在多高的位置,那應該就算是各說各話了!因為我們一般都是希望別人百分百守規則、守紀律!而我們自己做事時,就馬虎點,無非就是來蹭點薪水回去過日子,何必這麼嚴格呢?而許多矛盾,就在這樣的思維下誕生了。

家屬在第一時間裡面應該是不太願意去聽出勤人員解釋,而只會覺得你怎不好好伺候我呢?但大家還是好好想想,這種時候,他可比你爹媽還要偉大,因為他跑來搞定你的問題,而你爹媽可沒來呢!萬一他違反規則,你不也就拍拍屁股走人,會出面幫他據理力爭嘛?我保證,大概除了陳樹菊之後,其餘都不會!所以,你還是自己想想,你用這樣的態度來要求這些人,對嘛?

1) http://www.nownews.com/2012/07/27/138-2838824.htm?fb_comment_id=fbc_10151120281131798_24580784_1015112028437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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