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3

這種網友更有問題…

台鐵列車淫趴案最近算是比較有話題的,TVBS《新聞夜總會》二月廿九日邀主辦人蔡育林上節目,引發外界諸多批評。許多網友不認同主辦人的說法:「只要到達了法定年齡,我認為每個人都要有性自主的權利,尊重她的決定。」



網友Ryo Wang說,「如果為人父母我絕對不會說什麼要尊重性自主之類的話,她是你女兒耶~!!!這樣放任小孩去殺人放火有什麼不同…」

基本上自己去參加性愛派對跟去殺人放火當然事大不相同!自己的身體本來就可以自行支配,參加性愛派對,在一個人成年之後,本來就可以自由選擇,而且只要參加者都是自願又成年,這有啥不妥呢?而殺人放火會傷害到別人,況且更加不必去徵詢別人的意願,那…這樣還分不出有啥不同,這種人坦白說壓根就不是合格公民,對於太多公民的權利義務都不理解,跟行屍走肉的區別,才是真正地有啥不同呢!

1)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2030200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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