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拆了一個釘子戶,所以又有人開始提議要檢討現行的都市更新條例。不過,我想任何的法令都不可能一成不變地一直使用下去,縱使是憲法也有補充的部份,所以那些一天到晚喜歡把憲法保障權利掛在嘴上的人們,就是那些最喜歡懶人包的白痴!
我個人對於這回文林苑的案例,一直覺得無非就是兩造角力的單純商業行為而已。今天王家只是拿多拿少的問題,而不是全然的受害!但是能夠透過一個案例,讓許多人都注意到這個條例,其實也是不壞的!好歹,很多人都會知道,日後如果收到這樣的通知,不要再繼續被動或者徹底忽略,屆時你很可能就會陷入更多的痛苦、進而損失自己的權益。
而且當你要表達自己不同於眾人的立場,你也得要有明白的書面告知,而不是口頭甚至於只是自己一廂情願地認為我不要就好,管你怎樣呢!這個社會上的法令,不保障好人、也不保障壞人,只保護善用法令的人!這社會已經不再是獨善其身就可以快樂度過終生的環境了,許多情況下,你愈冷漠、愈不想理事,麻煩就愈會找上你!只有遇到事情,積極主動地解決,才能讓事情愈快解決!
如果你想單純講道德,那找神明來說好了!看神明會幫你啥!?
1) http://twur.cpami.gov.tw/public/pu-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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