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討論美國牛討論得很爽,而且不斷地要求要把規定定到最嚴格標準,就是零驗出!其實對於這種人,我一向覺得定規定最簡單,但最困難的卻是如何拿著規定去確切執行!
美國牛之前我們就有所謂的三管五卡,所謂的所謂「三管」即是「管源頭、管邊境、管市場」,「五卡」則是「核(核對證明文件)、標(明確標示產品資訊)、開(嚴密開箱檢查)、驗(食品安全檢驗)、查(資訊即時查明)」,而這些主要是針對狂牛症所定下的規矩。你說要拿來應用在瘦肉精上,能否適用,坦白說我也不知道耶!特別是所謂的開、驗,你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與資金去追查嘛?這本身就是一個大問題!
而且其中的「三管」都需要仰賴美方的協助,這些檢測手續也未登載於台美牛肉進口議定書中,美方大可不必遵守,你覺得這樣的規定有意義嘛?其次,像現在這樣病死雞不見了,還沒有需要仰賴國外配合喔,都是我們自己人就把這些玩意給搞消失了,那…你覺得政府定下再多嚴格規定,只要這些唯利是圖的國人到處搞搞,我們的安全能怎樣確保呢?
根據畜牧法規定,畜牧場都應設置禽廢汙處理設備,或委託合格代處理業者。彰化縣化縣動物疾病防疫所指出,理論上每一家養禽場都必須和化製廠簽訂合約,委託代收死屍,數字要上網登記,控管機制透明化,規定很完整吧!?但因為很多養雞場人力老化,有管理上的困難。而且這新聞裡面還有個案例--七十多歲飼主則表示,一下子死這麼多雞隻,他慌了手腳,都堆放在場外,每天都有不知哪來車子載走,半個月都如此。他沒有委託,對方也沒付費、沒收費,「不知載去哪裡了?」
多自動自發啊,跟慈濟志工救災一樣,不問姓名,只求付出,如果他們不是有著慈濟志工高尚情操,就是這玩意有利可圖而已,不是嘛?這些人你總不會說是426派來臥底搞的吧!?他們可都是道地台灣人跟中華民國國民,自動自發地拿這些不合格肉品去幹啥,你說政府規定很嚴謹有啥用?重點是國民喜歡不守法,而且不守法才好掙錢哪!
如果絕大多數人都很守法,很多問題都不存在!而且只要把一些基本原則把持住、確切標示,一旦不合格都願意配合處理,你還需要擔心啥玩意進口好不好嗎?重點真的不在於定規矩,而是如何讓大家守規矩啊!
1) http://tw.news.yahoo.com/6%E5%8D%83%E6%AD%BB%E9%9B%9E%E5%93%AA%E5%8E%BB%E4%BA%86-%E7%AB%B9%E5%A1%98%E9%A3%BC%E4%B8%BB-%E8%8E%AB%E5%AE%B0%E7%BE%8A-213000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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