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很多人討論郭董的案例,當然也隨著愈來愈多人指責或者挺他,讓這問題基本上我想就是嘴砲而已!因為那些批評他的教授專業就是嘴砲!而很多人批評這些教授其實也就是嘴砲!對,別急著說我,我也是嘴砲一族!
不過,看了很多批評,總覺得大家的說法都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被二元化了!一個人好像不是好人就是壞人,而且好是好得可以上天當神(雖然也沒幾個人看過神明,自稱看過的也拿不出證據),壞的就是立馬就該地上開個洞地掉進地獄。不過,大家可能都忘記了一件事,其實大多數的時候,大多數的人都是同時扮演著好人跟壞人這兩種角色。其實很多爸爸可能是慈父,但他在外頭也會吐痰、嫖妓跟打人。很多爸爸在家裡有家暴傾向,但可能他在外頭養了許多員工,壓力很大,只好回家打老婆小孩,好讓自己可以紓壓。
此外很多人都罵郭董如何如何?!結果自己家裡可能也是有著血淚外勞,那...有必要說成這樣十惡不赦嗎?!坦白說,我一直認為,郭董頂多只能說是洋人的走狗,幫著老外強姦我們廠商而已,其實也不算十惡不赦,是吧?!而且就他娶的兩個老婆而言,他或許也算是個好爸爸(我沒說好老公喔!),那這兩種身份也不相互牴觸吧?!
此外,很多作外勞仲介的,是不是更可惡呢?!那還有逼良為娼的(不過已經很久沒看過這種人了,大多數都是女人自己缺錢就去脫褲子,男人是沒得賣啊,要不然我想男妓也不在少數),這些人可能都會日行一善甚至當選模範父親(就我所知,還真是有咧!),那好人跟壞人,該要怎樣處罰?!
我想,最後還是讓法律來裁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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