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31

社會福利應該要更加強

高雄縣六十二歲婦人林月珠,今年四月在市場買了一隻河豚,她不知河豚有毒,燉煮給心愛的三歲孫女吃,沒想到孫女吃了河豚卵巢後呼吸衰竭死亡,林婦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林婦說,因兒、媳離異,所以她獨自扶養孫女,平常靠撿破爛維生,一天收入不到百元。今年四月二日,她與孫女拾荒後,在黃昏市場買了一尾從沒看過的魚,魚販告訴她只要煮久一點就能吃。於是林婦將魚放進電鍋燉煮一小時,起鍋後把魚蛋和卵巢給三歲孫女吃,沒想到孫女飯後就頭暈躺在床上睡覺,半夜三點卻雙腳僵直、叫喚不醒,緊急送醫後仍然不治。

看到這裡,我只能說那魚販真是害人不淺!魚販自己到底知不知道這是河豚?!而且這種黃昏市場上賣了,結果卻造成人家喪命,卻一點責任也沒有,我覺得這是不太合理的!如果說你今天賣的不是河豚,而是一般不需特殊技巧宰殺的食用魚類,我想縱使事後出狀況,也跟魚販無關。但如果真如這位阿嬤轉述,魚販說煮久一點就可以食用,那真是太過份了!

一個小女孩,因為父母離異,被迫跟阿嬤住在一起。如今卻又因意外而喪命,坦白說,我覺得這種父母都可以順便抓起來判個刑!而且現在有太多人只顧著一時好玩,弄出生命,卻只在乎自己生活品質。我覺得應該對這些人加徵稅捐來提供社會福利才對!

1)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99746/IssueID/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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