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9

回應不守法者才是侮辱守法者

看到最近學生去靜坐,認為自己非常有道理!但是卻一點也不守法地先去申請集會遊行!說集會遊行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但是放眼全球,哪個民主社會不是憲法賦予你這項權利,卻又都有施行細則呢?!

如果只要口稱和平,一切都合法!下回只要聚眾,跑去某某校園,大家都坐下來,搞得你不能上課,但是我們都很和平啊,坐在哪裡,找些白痴煮雞湯、貢丸湯來給我喝,我在這裡靜坐聽MP3,我還架WiFi讓大家上網,這也很和平,也很合理,是吧?!又或者建議以後要打劫的人,只要口稱這是建國基金,一切都沒問題,這樣就OK了嘛?!至於下雨天靜坐有什麼?反正這些人應該是生活無虞、吃飽沒事幹,又不用在乎課業(搞不好是原本期中考考不好,乾脆去靜坐當理由!)才會去靜坐!如果你背著上百萬、甚至上千萬債務,沒賺錢就等著挑腳筋,要不然小孩會哭鬧的吵你要奶喝,你會去?會去的是精神病啦!

看到一堆無聊的人坐著不合法的事,政府如果回應你們,才是侮辱了守法的人!

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9/today-fo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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