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剛一說要發錢給國民,一堆人就開始嘰嘰喳喳地說我不能被排除、排除誰就不公平等等。坦白說,有錢送上門,每個人就開心到不行!反正別人有沒有拿到我不管,我沒拿到就不對!針對誰該拿、誰不該拿,我也有點意見!
我覺得公務人員跟民代統統不准拿!這些人平常薪水就是民脂民膏,何必多給他們去消費?!要不然規定他們把錢花光,不准有儲蓄,這樣還比較確實吧?!其二,民代薪水減半,這些人除了用嘴放屁吃飯外,也對社會沒有貢獻,不如直接減薪一半,拿去充實社福,直接就拿去給弱勢團體,那不更加明確地落實了這項好意?而且還可以長久持續,這樣一來,弱勢團體就不用擔心募不到款、直接感恩立法院跟各級議會就好了!其三,各機關修繕除非有立即房舍危險,要不然全部停止!哪個議會不是金碧輝煌、極盡奢華?有意義嘛?有必要嘛?裡面還搞了一堆健身器材,這樣不是與民爭利?應該改成全部都要出去消費,還不可以報公帳,這樣才可以刺激民間經濟吧?!而且健康檢查比較健保辦理就好,能省則省,讓他們如果對自己健康有疑慮,統統自費出去作!
此外,除非公務需要得跨縣市,要不然全部都坐計程車,保證計程車司機都有錢賺,而且還可以更加確實地扣到稅!這樣肯定最實際地刺激到民間消費!而且也可以避免公務員開車發生意外!其實政府可以透過很多方式,把錢花到民間,反正你已經打算減少公務員名額,不如就善用這些省下來的資源,在這不景氣的時刻,讓錢回流到民間,也讓公務員成為刺激消費的生力軍!而民代的福利應該也要檢討,他們既然這麼愛為民喉舌、為民服務,就實際拿出行動!自請減薪、並且主動消費!不要天天跑去抗爭,那是沒有意義低!要不然你好歹出去抗爭時,幫警察買便當,這樣我也沒意見!而且這些民代還厚顏無恥到說要回家吃飯!你不幫群眾叫便當,好歹也買些甜甜圈讓他們吃了再上!要不然一個月幾十萬,你領得心安嘛?
基本上,人都會貪,這也是社會進步的原動力!但是,貪也貪得有點規矩、合乎法律,要不然像阿扁那種人,你覺得…值得小孩效法嘛?!如果值得,他媽不用這樣縮起來不敢見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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