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這樣算無良嗎?

最近有則新聞是這樣說的,一位家長用包巾載孩子騎車移動,被路人拍照檢舉爆料上新聞,沒多久新聞就告訴大家,其實不只包巾不行,其他所有的各種機車改裝也不行,唯一可以的做法是坐後座抱著前面的人。於是許多網民就跳出來抱不平,說這真是太誇張了,大家都這樣幹,怎會還要檢舉呢?



坦白說,這法令不是最近才制訂的!錯的是大家一直都無所謂!更好笑的是這些人你不有考筆試?怎會不知道呢?早期不識字的人多,還有買駕照的(因為我岳母就是買的),但普及教育後,應該大多數是考的,莫非你考試的答案跟現實是無關的?

至於還有網民批評說國內育兒空間友善度不足,公共運輸方式無法滿足育兒者的移動需求,還舉例說有沒有見過鄉民嫌3歲小孩在神聖的捷運上哭要家長帶著孩子滾下去的例子,這也是特例吧?你有統計每天有多少輛嬰兒車進出捷運站嗎?有算過多少鄉民去批評嗎?好像都沒看到有人這樣做耶!另外還批評公共運輸無法滿足家長帶小朋友大包小包的移動需求,嬰兒車上不去、下不來,馬路沒有平、人行道上停滿車或是根本沒有人行道,嬰兒車只能在馬路上走。我也有兩個小孩,但都可以這樣把小孩帶大,我是完全無法理解機車族為何辦不到?是你比較嬌貴嗎?

坦白說,這些機車族從以前就開始欺負行人,沒事就上人行道,這在規定也是要罰款的,但大家天天這樣幹啊!後來有個王八蛋市長連自行車都鼓勵上人行道,整個社會價值觀扭曲,所以王八蛋比較重要?檢舉人要被說無良,還是說看到小孩掉落地上,再來發揮你那超廉價時效又超短的愛心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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