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3

要立法來害自己嗎?

最近看到新聞報導,一輛混凝土壓送車在2017年7月於仰德大道發生連環車禍,造成4死9傷慘劇,檢調事後查出該車有超重、手煞車系統遭移除、傳動軸掉落等3大肇事主因。台中區監理所因此辦理臨時檢驗,加強管理,但業者為此發出不平之鳴,表示國內並未針對混凝土壓送車製定專屬法令,導致有9成的車子送驗都不會過,簡直是為難業者



我看到這則報導裡面的描述,真是有點傻眼!因為9成現況的車輛無法通過法令檢驗,所以需要政府去立一個業者口裡所謂的專法來幫忙這些不合格車輛就地合法嘛?坦白說,在馬路上跑得壓送車輛,幾乎全數都是來自國外的二手車輛,本身的性能早就不符合法令要求,卻依然到處跑、到處作業,這樣對嘛?

另外這些壓送車輛因為性能衰退,往往無法依照需求把混凝土送到必要的樓層之上,所以你常常可以看到另外接一根水管往裡面加水,好稀釋混凝土的密度,讓加壓馬達可以把這些被稀釋的混凝土送到高處樓層。但這樣作的結果,往往就直接破壞了所謂的結構設計強度,所以很多地震或者天災發生時,建築物無法發揮當初設計的強度保護效果,致使悲劇擴大、傷害變得更加嚴重。

這樣,大家還覺得應該弄一套專法來保護不合法業者嘛?我相信那肯定會是殘害自己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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