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兩位藝人鬧上新聞版面,一位算是比較資深藝人,一位比較不資深,看新聞的說法是在做節目時,不資深的藝人用詞比較酸,讓資深藝人動弄,進而破口大罵,甚至辱及其母。一開始還沒看到較不資深之藝人出來有所反應,而後說對方罵我母親,可憐她78歲還失智,所以我要代替母親提告。
坦白說,身為男性,大概從成長到入社會,你能對天發誓說一句辱及人家家裡女性的話都沒說過的,我覺得如果沒有白日飛昇,那肯定是天道已死!所以假設這位較不資深藝人想要提告,我個人看法無非就是要逼對方低頭。果然,隔天媒體就說當晚資深藝人半夜去電道歉,較不資深藝人感受到對方誠意,所以就願意放棄提告。
很誠懇地道歉,就可以讓人忘記當初人家想跟你母親共赴巫山雲雨的問題嗎?是該說共赴雲雨的態度不如道歉誠懇,所以可以原諒?當初明白表示要共赴雲雨的視頻已經被人放上網路,我是很想聽聽深夜去電有沒有錄音檔,看看是要多誠懇,才能抵得上當初那種的誠懇呢?
反正,這些藝人之間的各種事件,原本多半都是伴隨著炒作而生,出發點就不是為了所謂道德倫理又或者公平正義,都只是個人私利而已。而且這回看到連自家老母都可以拿出來當籌碼玩弄,只能說這人堪比劉邦,只是跟位資深藝人這樣較量一下,利益有大到爭奪國器這種程度嗎?此外,這種陰人的事件值得媒體用這麼大的力度去關注,我也真的只能喝喝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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