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那報導的說法,就是客戶採購東西,裡面只要求100的強度,但是對外契約寫你要到達120喔,所以供貨商給了110,其實也是妥妥的,是吧?但是看到最早爆料的說法,日商在製造過程中使用「特別採用」一詞代指向客戶提供不能滿足要求的問題産品,然後就是在客戶不知情下,日商會自行判斷提供問題産品的案例。你說它強度還比客戶要求的高,這時候怎麼保證?每一根都拉出去測試嗎?測完都是廢材了啊!
而且原本先說是在大陸的工廠這樣搞,後來承認在日本大安工廠等國內4個金屬生產基地,在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期間所交付的鋁、銅產品均存在篡改材料數據等造假行為,波及包括豐田、三菱、萬事得等全球500間企業,影響企業的數量較原來預期多一倍。你現在來說其實我提供的還是比你內部要求的要棒,那可以請500家都公布內部要求的數據嗎?媒體可以這樣腦補亂寫,發現台灣媒體也沒爛到哪裡去呢!
只是當這些大廠都這樣亂搞,有時候看看菜市場,覺得還比較有良心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